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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腕除患 23家场所因拒不整改火灾隐患被依法停电查封

铁腕除患 23家场所因拒不整改火灾隐患被依法停电查封

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某地消防救援机构联合应急管理、住建、供电等部门,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前期已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但仍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的场所,依法采取了停电及临时查封的强制措施。此次行动共对23家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场所实施了停止供电和查封处理,形成了强大的执法震慑效应。

隐患重重,整改令成一纸空文

据了解,此次被查处的23家场所涉及沿街商铺、小型加工厂、仓储物流点及“多合一”场所等多种业态。在前期的排查中,消防监督员发现这些场所普遍存在疏散通道被货物严重堵塞、违规住人、电气线路私拉乱接且未穿管保护、易燃可燃材料随意堆放、消防设施严重缺失或损坏等突出问题。

尤为关键的是,多数场所未按规定配置或维护必要的消防器材,其中 灭火器 的问题尤为突出。有的场所 灭火器 数量严重不足,一旦发生火情难以进行初期扑救;有的场所灭火器压力指针长期处于红色欠压区域,早已失效无法喷射;还有的场所灭火器被杂物掩埋、挪用,甚至被上了锁,在紧急情况下根本无法取用。针对这些隐患,执法人员曾多次上门指导并依法下发了法律文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当执法人员再次进行复查时,发现大部分场所经营者存在侥幸心理,以“生意忙”、“没钱改”、“不会改”等借口拖延、搪塞,未对包括灭火器失效、通道堵塞在内的任何一项隐患进行实质性整改,完全将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抛之脑后。

重拳出击,强制措施倒逼责任落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救援机构有权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强制措施,并对危险部位或场所进行临时查封。

在执法现场,联合执法组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在向场所负责人宣读完强制执行决定书后,由供电部门专业人员对配电箱张贴封条并实施断电处理,消防监督员则在场所出入口张贴临时查封封条。执法过程中,监督员始终坚持“执法+普法”的原则,再次向场所负责人及周围群众强调了火灾隐患的极端危害性。特别是针对普遍失效的灭火器,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警示教育:“不要小看这一具灭火器,它是扑救初期火灾最直接、最有效的工具。在火烧起来的第一时间,如果能正确使用合格的灭火器,往往能把损失控制在最小。如果灭火器是坏的、过期的,或者拿不到,小火就会酿成大灾。”

持续高压,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

此次对23家场所的停电查封行动,并非整治的终点,而是持续执法、消除隐患的新起点。此举旨在向社会各界传递一个明确信号:消防安全无小事,隐患整改不容讨价还价。任何企图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换取一时便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下一步,当地消防部门将持续保持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定期对已查封、已停业的场所进行“回头看”,严防隐患“回潮”。对于整改态度积极、消除隐患并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的场所,将依法按程序解除强制措施,恢复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消防部门也呼吁广大社会单位及场所经营者,务必引以为戒,立刻开展自查自纠,配齐配全并定期维护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基础消防设施,保持生命通道畅通,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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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07 14: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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